中交地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01 19:14:11
发布机构:中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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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C017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1日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
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2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蒋灿明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97,193,885股,议案一、议案二、议
案四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8,733,650股,议案三、议案五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297,193,885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
190,216,478股。
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58,460,235
股,其中议案三、议案五有表决权股份158,460,235股,有表决权股
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83.3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1,756,243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6.69%。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以下同)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中交花源美庐置业有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31,756,2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关联方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二)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房(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中交美庐置业有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31,756,2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关联方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三)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中交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90,216,4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四)审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31,756,2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关联方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五)审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190,216,4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委派薛天天、牛婷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