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02 18:00:19
发布机构:*ST华锦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2月2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1日(星期四)15:00至2018年2月2日(星期五)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9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量515,143,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207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515,105,4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05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公司股份3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4%。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高孟非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15,132,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14,903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14,444,5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反对698,9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46%;反对698,903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15,132,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14,903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15,132,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14,903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高孟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