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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01:皖新传媒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2018-02-06 19:18:25 发布机构:皖新传媒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0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华控股”)于2018年2月6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 增持了公司股份686,824股,购买成本约为9.020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3%。 ●新华控股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 场增持、资管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本次计划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5%(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数量)。 ●相关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8年2月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华控股的通知,新华控股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新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073,935,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3.99%,及“新华集团-国泰君安-16皖新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股份3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约15.5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83,935,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69.57%。 (三)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披露的增持计划及完成情况:2017年5月3日及5月4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5)及《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6)。新华控股计划自2017年5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增持、资管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4%,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2017年5月6日、5月12日公司分别发布了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7、临2017-028)。2017年11月1日,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新华控股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9,694,43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9%,约占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122.50%,未超过增持计划数量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61)。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主体: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方式: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 (三)本次增持情况:2018年2月6日,新华控股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86,824股,购买成本约为9.020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3%。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增持后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后,新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074,622,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4.02%,及“新华集团-国泰君安-16 皖新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股份3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约15.5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84,622,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69.61%。 三、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增持股份的目的:新华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增持、资管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四)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本次计划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5%(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数量)。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新华控股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在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 (七)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四、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三)本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6个月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6个月届满仍未实施增持,公司将及时公告说明原因。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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