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06 21:53:23
发布机构:宝色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以公告形式发
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司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2月6日下午13:30在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
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5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高颀先生主持现场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名(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7.7535%。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人数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6,862,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7.753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12,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9%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颀先生、李向军先生、王建平先生、丁忠杰先生、王俭先生、季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高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6,850,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高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李向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6,850,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李向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王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6,850,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王建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丁忠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6,850,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丁忠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王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6,850,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王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季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6,850,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季为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蒋建华女士、曾庆军先生、赵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将建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6,850,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蒋建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曾庆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6,850,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曾庆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赵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6,850,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赵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耿爱武先生、李金让先生、任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曹先博先生、尹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1)选举耿爱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136,850,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耿爱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李金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136,850,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李金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选举任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136,850,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任建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6,85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12,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