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N光电: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2/07)(1)
2018-02-07 20:22:13
发布机构:博昇光电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7574 证券简称:博�N光电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武汉博�N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武汉博�N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博�N光电
股票代码:8375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成莺、冯志超及其一致行动人黄俊国
住所: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内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II区(6
期)第A-1栋9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协议转让方式
变动日期:2018年2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 5 号》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博�N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博�N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12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冯成莺及冯志超的一致行动人黄俊国
博�N光电、公
指 武汉博�N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众公司
黄俊国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博�N光电934,000股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权益变动行为,冯成莺、冯志超及其一致
行动人黄俊国合计持股比例由20.44%变
更为25.00%。
武汉博�N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冯成莺,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
持有公司股份2,063,400股,占公司股份10.09%;2006年1月至今
任福建榕昌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10月至2015年9月任
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助理董事长,2015年10月至今任
博�N光电董事,任期三年。
冯志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出生,本
科学历,2015年11月起任博�N光电董事、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股
份2,016,520股,占公司股份 9.86%。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
福州瀚庭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主任,2012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博
�N有限公司前身总经理助理,2015年10月至11月任博�N光电监事,
2015年11月至今起任博�N光电董事、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黄俊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8月出生,
本科学历。2014年1月任职广州卡丽酒店前厅部;2015年任职艺康
华工有限公司人事部成员,任职一年;2016年 3月至今担任广州振
国发餐饮有限公司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介绍
本次权益变动前,冯成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63,400股,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10.09%,且担任公司董事。
冯志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6,52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为 9.86%,且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冯成莺与冯志超为父子关
系。
黄俊国系冯成莺的女婿,与冯成莺及冯志超父子构成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0.4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 2018年 2月 5 日(本次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情况如下:
占公众公 持股变动达
信息披露 股份种 股份数量 权益变
股份名称 司已发行 所持股份性质 到规定比例
义务人 类 (股) 动方式
股份比例 的日期
博�N光电 人民币 无限售条件股份515,850股 2018年2月 协议转
冯成莺 2,063,400 10.09%
/837574 普通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1,547,550股 5日 让
博�N光电 人民币 无限售条件股份494,130股 2018年2月 协议转
冯志超 2,016,520 9.86%
/837574 普通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1,522,390股 5日 让
博�N光电 人民币 2018年2月 协议转
黄俊国 100,000 0.49% 无限售条件股份100,000股
/837574 普通股 5日 让
合计 4,179,920 20.44%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冯成莺、冯志超的一致行动人黄俊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博�N光电公司934,000股,导致冯成莺、冯志超与黄俊国三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0.44%变更为25.00%。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意愿自愿增持。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情况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博�N光电于2016年5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截至2018年2月5日权益变动前,冯成莺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2,063,400股,冯志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6,520股,黄
俊国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冯成莺、冯志超及其一致行动人黄俊
国合计持有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20.44%。
一致行动人黄俊国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 的方式,受让公司原有股东朱志实93.4万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后,冯成莺、冯志超及其一致行动人黄俊国合计持有股份数为 5,113,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 权益变动前情况 权益变动数 权益变 权益变动达 增持后情况
露义务持股数量持股比 量(股) 动比例到 5%整数持股数量持股比
人 (股) 例(%) 比例 倍的日期 (股) 例(%)
冯志超 2,016,520 9.86% 2018.2.5 2,016,520 9.86%
冯成莺 2,063,400 10.09% 2018.2.5 2,063,400 10.09%
黄俊国 100,000 0.49% 934,000 4.56% 2018.2.5 1,034,000 5.05%
合计 4,179,920 20.44% 934,000 4.56% 5,113,920 25.00%
三、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
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黄俊国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武汉博�N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不存在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