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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达: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  

2018-02-23 20:38:25 发布机构:中能达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71962 证券简称:中能达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北京中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北京中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中能达 股票代码:8719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 国人寿大厦3层308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盘后协议转让方式 变动日期:2018年02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中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路一号新三板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增私募基金 北京中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指 “中能达”) 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路一号新三板定 增私募基金于2018年02月23日通过全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 式增持北京中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共250,000股的行为 北京中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为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其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基金合同》,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系代“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实施本次收购,并签署本次收购的相关文件。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编号:SR1767),“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已于 2017年2月10日进行了备案登记,管理人为坤元资产,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为3+1年,该基金主要投资于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股申购)、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沪港通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深港通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的合约品种、权证、仅以证券公司为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于证券交易所或期货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证券或金融衍生品。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上述证券或金融衍生产品的,则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上述证券或金融衍生产品前应获得相应资质。 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编号为“P1004773”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延庆分局2017年03月14日颁布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939918287XK),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高塔街甲58号1幢2层213室 法定代表人 赵辉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4年5月21日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财务咨询(不得开 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 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 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经济信 息咨询;企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 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收购人“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坤元资产,坤元资产的控股股东系秦洪涛先生(持有坤元资产 60%股权)。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秦洪涛先生,出生于1976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 EMBA毕业。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任北京一起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5月至今,任北京恒荣汇彬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02月23日本次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如下: 信息披露义 股份名 股份种 股份数量 占公司 所持股份性 股东持股变 权益变 务人 称 类 (股) 总股本 质及性质变 动达到规定 动方式 比例 动情况 比例的日期 (%) 坤元资产管 中能达 人民币 2,500,000 50 可转让股份 2018年02 盘后协 理有限公司 普通股 为2,500,000月23日 议转让 -同路一号 股/限售股份 /增持 新三板定增 0股 私募基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交易双方系自愿交易,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不存在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的行为。 转让方张鑫与受让方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将以现金购买张鑫持有的中能达可转让股份250,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增加持有中能达流通股合计250,000股,占中能达总股本的5%。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增持,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转让行为。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于2018 年02月23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 式增加持有中能达流通股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通 过股转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增持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所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所持股份 增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 持股比 股数(股) 数量(股)股数(股) 例(%) 例(%) 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同路一号新三板 2,500,000 50 250,000 2,750,000 55 定增私募基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转让前,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 基金共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 上述转让后,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 基金共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 三、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 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现金认购张鑫持有的中能达可转让股份250,000股,每股认购价格为2.2元,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与张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张鑫向其转让所持有的中能达可转让股份250,000股。 除上述披露事项,交易双方未签订其他相关协议,亦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管理人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 北京中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 2018年02月23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中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 公众公司名称 司 公众公司所在地 创新路27号院3号楼 701-4室 股票简称 中能达 股票代码 8719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 称 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 厦3层308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 否为公众公司第一否□ 为公众公司实际控制否□ 大股东 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 赠与□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其他□ (请注明) 国有股份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公众公 持股数量:2,500,000股,持股比例:50.0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250,000股 变动比例:5.00%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后持股数量:2,75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5.00% 变动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坤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路一号新三板定增私募基金 2018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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