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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沃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26 18:15:17 发布机构:万福生科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佳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8日发出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通知公告已于2018年2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决定于2018年2月26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区文津国际酒店四层寿山厅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汤捷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218,3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0137%;其中无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218,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表决。 本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同意票数超过本次参会股东持股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到会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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