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创业板 > 正文

明阳电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8-02-28 16:55:54 发布机构:明阳电路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18-006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明阳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6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080万股新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2,32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9240万元增加到1232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完善,本章程生效后,公司原章程自动废止,以提交的新章程为准。提请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本次拟修改内容如下: 条 原《章程(草案)》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款 第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 二 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 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深圳明阳 条 公司。公司由深圳明阳电路科 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 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 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继承。 部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 司继承。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 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298410748。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注册名称: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司( Sunshine Global Circuits 代码为:914403007298410748。Co.,Ltd.) 注册名称:深圳明阳电路科技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 股份有限公司(Sunshine 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B栋 Global Circuits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12,320万元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 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 号B栋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 公司于【】年【】月【】日经 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 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条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文 证监许可[2017]2376 号文批准,首次向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80万股, 民币普通股【】万股,并经深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于2018年2 圳证券交易所【】文批准,于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年【】月【】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320万股。 十 三 条 第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四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列职权: 十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条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项;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案、决算方案;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补亏损方案;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决议; 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议;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十)修改本章程,批准《股东大会议事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 出决议; 事规则》; (十)修改本章程,批准《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作出决议; 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 事项; 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规定的担保事项; 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项;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 (十五)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十的事项; (十六)审议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以下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交易事项:非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购买或 金用途事项; 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十五)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 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划; 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 (十六)审议批准法律、行政 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 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托理财、委托贷款、风险投资等),提供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 项。 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 构或个人代为行使。 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 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以及其 他交易,达到下列标准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3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3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 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易;该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 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及时披露。 (十八)审议批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 第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 四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 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三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 计净资产10%的担保; 条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保;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提供的担保;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四)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额超过3,000万元;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供的担保; 情形。 (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五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十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七 式和会议期限;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条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提案;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 是公司的股东;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日;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 (四)载明会议投票代理委托 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 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 (五)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 的股权登记日; 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 联系方式; 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 (七)会议召集人。 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 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 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 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 结束当日下午3:00。 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 理由。 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经确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认,不得变更。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 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 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 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 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 股权登记日一经确认,不得变 更。 第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六 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十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二 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书 条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面授权委托书以及被代理股东之前述证 证件、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以 件。 及被代理股东之前述证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 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明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委托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以及被代理股东 之前述证件。 第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股东出 六 人。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 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 十 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三 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条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 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 (四)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 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 权的具体指示; (五)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 期限; (六)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 第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 六 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 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 十 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 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 五 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 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 条 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 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 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 定的其他地方。 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 他地方。 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 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 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 公司的股东大会。 表决前委托人已经去世、丧失 行为能力、撤回委任、撤回签 署委任的授权或者有关股份已 被转让的,只要公司在有关会 议开始前没有收到该等事项的 书面通知,由股东代理人依委 托书所作出的表决仍然有效。 第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七 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十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九 资本; (三)本章程的修改; 条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 (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散和清算; 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三)本章程的修改; 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五)股权激励计划; 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 (六)本章程第四十三条第(四)项规定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 的担保事项; 分之三十的事项; (七)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 (五)股权激励计划; 议;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 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其他事项。 的其他事项。 第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八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表决。 十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或者监 四 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 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条 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行累积投票制。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 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 东通报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基本情况。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 事会应当向股东通报董事候选 人、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 情况。 第 除出现本章程第一百零一条、 除出现本章程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九条 一 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情况以及 规定的情况以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 百 《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 一 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 不得无故被免职。 十 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案, 二 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 条 决议。 第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除法律、法 一 除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赋予董 规和本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 百 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还拥有 还拥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 以下特别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 十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 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 三 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总额高 论; 条 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百分之 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 五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 的依据; 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 务所; 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聘会计师事务所; 构;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 股东大会; 征集投票权。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第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设副总经 公司设总经理1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一理4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 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均由 百 事会秘书 1 名,均由董事会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四 任或解聘。 十 四 条 第 第二百�三条公司指定《证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等中国 二 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巨潮资讯网 百 它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 � 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三 条 第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 二 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 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 百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 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 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本章程指定的报 五 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一家 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 条 全国性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 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供相应的担保。 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二 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百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 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 �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本章程指 七 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定的报纸上公告。 条 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一家 全国性报纸上公告。 第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 二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百 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 �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 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本 九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 章程指定的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 条 人,并于三十日内在一家全国 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性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 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 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 最低限额。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 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 二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 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本章程指定的报纸 百 在一家全国性报纸上公告。债 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一 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十 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五 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 条 算组申报其债权。 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 债权进行登记。 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 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 人进行清偿。 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 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过后,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生 公司原章程同时废止。 百 效。 三 十 一 条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将同时废止。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