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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配股发行公告  

2018-02-28 18:59:28 发布机构:银信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2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科技”、“公司”或“发行人”)本次配股方案已经2017年7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7年8月14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7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6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2018年3月5日(股权登记日,R日)银信科技总股本 342,509,55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02,752,865股。 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配股价格为 5.90 元/股,配股代码为“380231”,配股简称为“银 信A1配”。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18年3月5日(R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银信科技全体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詹立雄已出具了《关于全额认购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配股份的承诺》,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配股方案中确定的其可配售的全部股份,并确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詹立雄先生目前共计持有银信科技90,890,400股,本次将认购27,267,120股。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8年3月14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18年3月6 日(R+1日)至2018年3月13日(R+6日),银信科技股票将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于2018年3月1日(R-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公司、银信科技 指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中国结算深圳分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次配股 指 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10:3比例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符合规定的投资者以人民币 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R日 指 2018年3月5日 全体股东、原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银 信科技股东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银信科技股东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18年3月5日(股权登记日,R日) 深交所收市后的银信科技总股本342,509,55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 配售股份总额为102,752,865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交所、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 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4、银信科技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2017年7月27日,公司控股 股东詹立雄出具了《关于全额认购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配股份的承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并确认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詹立雄先生目前共计持有银信科技90,890,400股,本次将认购27,267,120股。 5、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数额(包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641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中小企业云运维服务管理平台项目、智能一体化运维管理系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6、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 5.90 元/股,配股代码为“380231”,配股 简称为“银信A1配”。 7、发行对象: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5日(R日)下午深交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银信科技股份的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刊载《配 R-2日 2018年3月1日 股说明书》、《配股发行公告》及《网 正常交易 上路演公告》 R-1日 2018年3月2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日 2018年3月5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1日- 2018年3月6日至2018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全天停牌 R+5日年3月12日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R+6日 2018年3月13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发行结果公告日; R+7日 2018年3月14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 正常交易 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8年3月6日(R+1日)起至2018年3月12日(R+5日)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本次配股简称“银信A1配”,代码“380231”,配股价5.90元/股。配股数 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0)。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 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7年版)》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银信A1配” 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所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银信科技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3月14日(R+7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履行承诺情况、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银信科技股票将于2018年3月14日(R+7日)进行 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银信科技股票于2018年3月14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8年3月14日(R+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8年3月 13日(R+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8年3月13日(R+6日),登记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 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18年3月14日(R+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3月2日(R-1日,星期五)14:00-16:00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进行网上路演。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北京安华发展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 詹立雄 董事会秘书: 林静颖 电话: 010-82629666-转505、890 传真: 010-8262111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4层 法定代表人: 马骥 联系人: 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 021-23153805 传真: 021-23153500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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