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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生物: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01 10:18:09 发布机构:科华生物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8-013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截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以2018年2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53名激励对象255.5万份股 票期权;授予53名激励对象255.5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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