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018:中设集团:关于中设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18-03-04 16:22:32
发布机构:设计股份
我要纠错
关于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关于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1-1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电话+861085665588
传真+86108566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18)第320ZA0071号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集团)委托,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中设集团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8)第320ZA0035号标准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号文)的要求,中设集团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中设设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设集团管理
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设集团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
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中设集团实施于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
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
更好地理解2017年度中设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算 2017年期初占用资 2017年度占用累计发生 2017年度占用资 2017年度偿还累 2017年期末占用资占用形成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的会计科目 金余额 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计发生金额 金余额 原因 占用性质
联关系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总计
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算 2017年期初往来资 2017年度往来累计发生 2017年度往来资 2017年度偿还累 2017年期末往来资往来形成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的会计科目 金余额 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计发生金额 金余额 原因 往来性质
联关系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1,716,260.74 15,239,924.78 15,157,687.03 11,798,498.49 非经营性往来
江苏省新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107,916.83 16,305,733.26 7,418,262.18 10,995,387.91 非经营性往来
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5,590.32 3,820,895.95 1,604,082.91 2,242,403.36 非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公司
属企业 中德(常州)设计研究中心有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65,129.84 465,129.84 非经营性往来
限公司
中设设计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69,135.54 479,753.32 601,006.19 347,882.67 非经营性往来
司
内蒙古北疆中设设计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6,309.68 26,309.68 非经营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江苏华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其他应收款 1,287,094.13 1,066,060.14 2,352,354.27 800.00 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安徽省现代交通设计研究院有联营公司 其他应收款 224,194.36 174,194.36 50,000.00 非经营性往来
限公司
总计 - - - 15,605,997.56 37,628,001.33 27,307,586.94 25,926,411.95 - -
本表已于2018年3月2日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