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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公告  

2018-03-04 17:24:00 发布机构:万丰奥威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万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鉴于该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产生异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丰奥威,股票代码:002085)于2018年3月5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一、基本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铝轮毂、轻量化镁合金及环保达克罗涂履业务,均为行业领先。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电动动力总成等,业务发展符合目前从燃油汽车向新能源汽车转型的整体政策导向。本次收购能更好的发挥公司经营业务之间的协同性,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完善公司“大交通”领域的战略发展规划。 2、募集资金金额范围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5-15亿元(具体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为准)。 3、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标的公司51%股权。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将以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月31日)。 4、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不会导致控制权的变更。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和拟聘请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及相关各方将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本次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三、风险提示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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