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中小板 > 正文

宏达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03-04 18:27:41 发布机构:宏达新材 我要纠错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本次参与股权投资基金有助于公司提升资本运营能力并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过程中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各出资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购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股权投资基金事项。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许良虎 郭宝华 顾其荣 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