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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股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03-06 23:49:00 发布机构:创新股份 我要纠错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卢建凯) 作为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17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17年4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会 议相关材料,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没有缺席董事会的情形。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7 7 0 0 2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2017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7年5月2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对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17年3月30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17年6月1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7年8月9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强化各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来积极推动董事会工作的有效性。 1、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严格 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各项工作,对相关事项讨论后,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2017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本人负责召集并出席了会议,认真审核被提名人履历及资格,对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 3、2017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对公 司报告期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所涉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议案审议情况。2017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 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均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和治理情况。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等机 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7 年,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jk@yyinvest.com 九、总体评价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在履职过程中,本人能够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毅力和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卢建凯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昆冈) 作为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17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16年12月1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 会议相关材料,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没有缺席董事会的情形。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8 8 0 0 3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2017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7年3月30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6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17年5月2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对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17年3月30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17年6月1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7年8月9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强化各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来积极推动董事会工作的有效性。 1、2017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认真 审核被提名人履历及资格,对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 2、2017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本人负责召集并出席了会议,对高管人员任职情况、并对照规定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时对公司人才引进、薪酬制度等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2017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对公 司报告期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所涉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议案审议情况。2017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 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均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和治理情况。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等机 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7 年,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kungang@126.com 九、总体评价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在履职过程中,本人能够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毅力和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宋昆冈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 平) 作为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17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17年4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会 议相关材料,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没有缺席董事会的情形。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7 7 0 0 2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2017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7年5月2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对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17年3月30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17年6月1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7年8月9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强化各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来积极推动董事会工作的有效性。 1、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本人负责召集并出席了会议,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各项工作,对相关事项讨论后,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2017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 对高管人员任职情况、并对照规定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3、2017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对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涉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议案审议情况。2017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 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均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和治理情况。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等机 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7 年,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wangping0129@gmail.com 九、总体评价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在履职过程中,本人能够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毅力和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平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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