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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18:维格娜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03-08 21:57:11 发布机构:维格娜丝 我要纠错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维格娜丝 股票代码:603518 信息披露义务人:朔明德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5872(集中办公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白茆波司登大楼19F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8年3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指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维格娜丝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朔明德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因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朔明德投资有限公司 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起权益增加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朔明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W65AN1W 法定代表人 高德康 注册资本 5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年01月17日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5872(集中办公区) 经营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 资咨询、股权投资、财务咨询、证券投资、资产管理。 主要股东 波司登国际服饰(中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白茆波司登大楼19F 联系电话 0512-52538888-806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任职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高德康 董事长 男 中国 江苏省常熟市 否 孙克军 总经理 男 中国 江苏省上海市 否 朱高峰 财务负责人 男 中国 江苏省常熟市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长期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2,184,23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 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2,184,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6.7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7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维格娜丝时装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6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30,442,300股新股。公司向6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 计28,262,429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上市公司12,184,230股,占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6.75%。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 发行期首日(即2018年1月3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8.46元/股。 四、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11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2017年1月24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2月10日) 审议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 根据2017年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而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该等事项已经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7 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17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7年9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7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维格娜丝时装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6号),核准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申请。 五、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取得的新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有关锁定期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本次发行的新股不存在任何其他转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朔明德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高德康 2018年3月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60层 公司电话:025-84736763 公司传真:025-84736764 联系人:夏天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南京市 称 股票简称 维格娜丝 股票代码 603518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市横琴新区宝 务人名称 朔明德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 华路 6号 105室 -25872(集中办公区) 拥有权益的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 否√ 上市公司第 实际控制人 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无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0股 占上市公司 持股比例:0%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限售股 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12,184,230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比例:6.75%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是□ 否√ 于未来12个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是□ 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不适用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朔明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高德康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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