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智联: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2018-05-17 17:14:33
发布机构:天安智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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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046 证券简称:天安智联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江苏天安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无锡新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200号中
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E幢6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洪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3,875,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6%。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7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7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苏天安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编号:2018-007)和《江苏天安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18-008)。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7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7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7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7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7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7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徐如星为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提名徐如星为监事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7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出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考虑,拟调整公司章程条款如下:
①原公司章程第五条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天安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新路311号3号楼1905室
英文名称:Jiangsu TIANAN Smart Science& Technology Co.,
Ltd.
②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增加:
(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在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7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75,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颜爱中、唐勇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天安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二)《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天安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安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