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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方:权益变动公告(一)(补发)  

2018-05-17 17:14:38 发布机构:摘牌金东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7504 证券简称:金东方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金东方 股票代码:837504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小云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 股份变动性质:通过转让北京九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导致间接持股比例降低 变动日期:2018年5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协议的主要内容......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2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郭小云 金东方 指 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九堂 指 北京九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公告 北京九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 14日召开股东会,同意郭小云将九九堂出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额共计505.19万元(占出资比例34.8897%) 分别转让给其他股东,导致郭小云间接持有 金东方的股份比例降低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郭小云,女,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2012年10月至2013年6 月担任云南信息报社有限责 任公司策划,2013年7 月至2015年1 月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信用卡行政,2015年6 月至2016年9月 担任珠海湛皇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 2 月至今担任珠海森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本次权益变动前,郭小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九九堂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50.8289%,本次权益变动后郭小云间接持股 比例下降至24.631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郭小云 股份名称 - 股份种类 - 股份数量(股) 郭小云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郭小云间接持股比例为 占公司总股比例 50.8289% 所持股份性质及变动情况 郭小云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间接持股比例由 50.8289%下 降至24.6317%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 2018年5月14日 通过转让北京九九堂生物科 权益变动方式 技有限公司股权,导致间接持 股比例降低 三、 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九九堂变更股权比例,需要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九九堂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股东会,同意郭小云将九九堂出 资额共计505.19万元(占出资比例34.8897%)分别转让给其他股东, 上述变更需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后,郭小云间接持股比例将由50.8289%下降至24.6317%。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自愿行为。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金东方于2016年6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前,郭小云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通过 九九堂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0.828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九九堂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股东会,同意郭小云将九九堂出 资额共计505.19万元(占出资比例34.8897%)分别转让给其他股东, 导致郭小云间接持有金东方的股份比例降低。 三、其他情况 无。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年5月14日,郭小云分别与北京经典融商投资有限公司、 吴伟东、周敏、胡群早、吴承科、曾招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郭小云分别将九九堂出资额 176.82 万元(占出资比例 12.2117%)、101.04万元(占出资比例 6.9781%)、75.77万元(占出资比例5.2329%)、50.52万元(占出资比例3.4890%)、50.52万元(占出资比例3.4890%)、50.52万元(占出资比例3.4890%)分别转让给股东北京经典融商投资有限公司、吴伟东、周敏、胡群早、吴承科、曾招文。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九九堂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九九堂,未发生变化。 实际控制人由郭小云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小云身份证复印件; 2、本报告书原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小云 2018年5月17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清 公众公司名称 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 公众公司所在地 河西三旗环岛东 股份有限公司 南 95 号办公楼 五层531室 股票简称 金东方 股票代码 83750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珠海市香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郭小云 住所 洲区人民西路 291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 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否 是否为公众公司 东 实际控制人 否□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郭小云不直接持有金东方股份,通过九九堂间接持股比例为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50.8289%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郭小云间接持股比例下降为24.6317%,变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动比例为26.1972% 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注:本次九九堂股权变动已提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截至本公告签署之日,仍在审批当中。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小云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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