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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水产: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7 19:20:25 发布机构:国联水产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 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 2018-40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以 专人及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 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 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经与会监事 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 拟 2017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结存 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为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年报披露后继续积 极广泛的征集中小股东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中小股东诉求,为保证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业务快速发展态势,认为:公司目前正处于业 务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大,不进行现金分红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 短期资金需求,但从公司长期利益及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公司保持一贯的 现金分红政策更有利于保障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及维护股东长远利益,为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带来可预期的合理投资回报。 因此,公司董事会出于审慎考虑,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 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决定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783,845,62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2 元现金(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15,676,912.40 元。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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