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中小板 > 正文

生意宝: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8-12-26 18:47:29 发布机构:生意宝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8年5月21日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52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636,000.00元。剩余153,784,119.90元暂不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自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2,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6日。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39 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033 杭州涉其网络有限公司 3 01*****156 於伟东 4 01*****233 吕钢 5 00*****374 傅智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21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87号易盛大厦12楼 咨询联系人:沈瑛瑛 咨询电话:0571-8971572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