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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86:东方金钰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2019-01-24 14:50:24 发布机构:东方金钰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08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月22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通过其指定下属企业以现金方式购买如下三项资产:1、瑞丽姐告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2、瑞丽金星翡翠珠宝交易市场;3、云南泰丽宫珠宝交易市场。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1、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等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于2018年1月19日起申请停牌,且根据相关指引在停牌后10个交易日内确定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在停牌期间及时披露相关论证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05》、《临2018-10》、《临2018-12》) 2、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1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向上交所申请延期复牌,于2018年2月15日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了如下内容:(一)交易对方类型;(二)交易方式;(三)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等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16》) 3、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公司预计无法在2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向上交所申请延期复牌,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在议案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18》、《临2018-23》) 4、根据《重组办法》、《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于2018年4月19日公告。该预案说明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现金,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同时,该预案充分标明重大风险提示:即因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件存在不确定性,需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29》) 5、2018年6月,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调整与变动,为保证该事宜顺利进行,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解除了财务顾问协议,并拟聘请新的财务顾问继续推进。(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59》、《临2018-67》) 6、因本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的调整、标的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复杂性,相关各方还需积极沟通、论证,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事物等工作完成尚需一定时间。在该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8-72 》、《临2018-75》、《临2018-80》、《临2018-85》、《临2018-88》、《临2018-92》、《临2018-96》、《临2018-97》、《临2018-99》、《临2018-100》、《临2018-101》、《临2018-102》、《临2018-103》、《临2018-104》、《临2018-107》、《临2018-110》) 7、2018年11月1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2日复牌。 8、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积极与交易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鉴于以下原因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1、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2019年1月16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9006号)(详见公告临2019-006)。根据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认定的 事实,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因此,公司现阶段情况不具备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条件。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近期面临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 由于近期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已有数笔债务出现违约,现阶段无法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同时,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部分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解除查封与完成资产交割所需时间周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协商办理抵押或冻结的解除以利于资产交割。 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充分调查论证后,公司现阶段无法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在本公告日起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公司尚未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 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现有的业务板块上精耕细作、稳步发展,在继续发挥自身核心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六、投资者说明会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开有关此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的投资者说明会。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针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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