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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9-01-24 20:10:05 发布机构:新大陆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8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 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 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22 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授予数量及对象: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336.07 万股, 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58 名,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5、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序 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本总额的比例 1 林学杰 副董事长 15 0.36% 0.01% 2 梁健 副总经理兼国通星驿 总经理 75 1.81% 0.07% 3 徐志凌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15 0.36% 0.01% 4 王栋 副总经理 15 0.36% 0.01% 5 吴春�D 董事会秘书 10 0.24%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 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253 人) 3,206.07 77.51% 3.17% 预留 800 19.34% 0.79% 合计 4,136.07 100.00% 4.09%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 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6、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日为 2018 年 11 月 14 日,向 26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4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7.22 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认缴限制性股票过程中, 7 名外籍激励对象因国家关于外籍 人员股权激励缴款细则尚未落地,导致资金跨境困难,自愿放弃认购本人拟获授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授予条件。因此,公 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258 名,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3,336.07 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情况一致。 7、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 月和 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 例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8、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主营净利润 4.13 亿元为基数,公司 2018 年的主营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主营净利润 4.13 亿元为基数,公司 2019 年的主营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5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主营净利润 4.13 亿元为基数,公司 2020 年的主营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100% 预留部分各年度限制性股票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主营净利润 4.13 亿元为基数,公司 2019 年的主营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5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主营净利润 4.13 亿元为基数,公司 2020 年的主营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100% 注: ①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②上述“主营净利润”指标,以扣除控股子公司新大陆地产公司损益、经审计的激励成本 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主营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当年度可解除限 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若公司业绩考核达标,解除限售比例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决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考评,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实际可 解除限售股票数量=标准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标准系 数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A B C D E 标准系数 100% 80% 65% 40% 0%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18]350ZA0063 号,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 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 缴股款人民币 240,864,254.00 元, 其中:股本人民币 33,360,700.00 元,资本公积 人民币 207,503,554.00 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010,764,017.00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 止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044,124,717.00 元 , 股 本 人 民 币 1,044,124,717.00 元。 三、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14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1 日。 四、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加额 (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428,061 0.64% 33,360,700 39,788,761 3.81% 高管锁定股 4,271,161 0.42% 0 4,271,161 0.41% 首发后限售股 2,156,900 0.21% 0 2,156,900 0.21% 股权激励限售股 0 0 33,360,700 33,360,700 3.2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4,335,956 99.36% 0 1,004,335,956 96.19% 三、股份总数 1,010,764,017 100.00% 33,360,700 1,044,124,717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 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 0.6877 元/股。 本次限制 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1,044,124,717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7 年度每股收 益 0.6264 元/股。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未有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钢先生。本次 授予前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08,879,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56%,本次授予完成后, 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变动至 29.58%。 本次授予前胡钢先生持 3,105,144 股,持股比例 为 0.31%;本次授予后胡钢先生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动至 0.30%。本次授 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 八、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 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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