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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19-01-26 05:32:46 发布机构:中原内配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9-012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内配”或“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9-005)。 本次回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8.4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150%。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按回购金额下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8.4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不超过11,904,76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96%;按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8.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不超过23,809,523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9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3月11日,每日9:00―11:3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中原内配财务部 联系人:郭莹 邮政编码:454750 联系电话:0391-8190221 传真号码:0391-8192423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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