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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67:联美控股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2019-01-26 05:56:50 发布机构:联美控股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3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新能源”)通知,联众新能源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进行了质押,近日联众新能源收到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通知,其质押股份已经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质押股份数量:93,106,493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9%; 质押时间:2018年12月12日起至联众新能源完成还款。乙方(联众新能源)偿还部分贷款后,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于偿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解除已偿还贷款本金相对应比例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质押登记(最长不超过84个月)。 2、质押股份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3、出质人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953,461,1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17%。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380,046,493股,占其持股比例39.8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1.59%。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用于联众新能源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联众新能源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经营收入等。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等:根据上述股份的交易协议,该笔质押式回购交易设有警戒线(135%)、处置线(120%),当质物下降到警戒线时,乙方(联众新能源)应当追加担保以补足因质物价值下降造成的质押价值缺口,质物价值下降到处置线时,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有权处置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若引发以上风险,联众新能源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加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三、联众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 截至2019年1月25日,联众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253,430,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1%;合计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80,046,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9%,合计质押股份数占联众新能源及联美集团合计持股数的30.32%。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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