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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振华:对外投资的公告  

2019-01-26 06:10:20 发布机构:广东振华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5824 证券简称:广东振华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振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现拟向子公司东莞市兴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姚强收购其所持有东莞市兴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1%的股权,由于姚强尚未完成实缴出资,本次收购金额为1元,由本公司继续履行对东莞市兴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的11%出资义务。本次收购完成后,东莞市兴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100%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公告编号:2019-005 0票。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20%,在公司董事会权限之内,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三、定价情况 公司拟以1元收购东莞市兴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1%的股权,主要是考虑原股东姚强尚未实缴出资。本次交易后将由本公司继续履行原来的出资义务,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双方协商一致,东莞市兴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姚强同意将其持有东莞市兴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1%的股份共33万元出资额,以1元人民币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同意受让上述出让的东莞市兴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的11%股权,即认缴出资额33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后由本公司继续履行公司章程约定的注册资本缴付义务。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姚强所转让的股份。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作出的慎重决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积极关注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公告编号:2019-005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作用,不会给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振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振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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