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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飞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2019-01-29 20:27:10 发布机构:智飞生物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9-06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吴冠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95),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吴冠江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96,000,000股。 今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吴冠江先生的告知,截至目前,吴冠江先生自披露减持计划以来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持股5%以上股东吴冠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 吴冠 合计持有股份 150,686,820 9.42 150,686,820 9.42 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686,820 9.42 150,686,820 9.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吴冠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5%以上股东吴冠江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吴冠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截止本公告日,吴冠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9.42%,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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