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三板 > 正文

易网股份: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2019-01-30 17:15:56 发布机构:易网股份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9-001 证券代码:839412 证券简称:易网股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浙江易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 年 8 月 2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 年 8 月 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反诉情况:公司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金春玉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林菲、王杭挺、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浙江易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易网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吕洋波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徐金贤、纪周成、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吕洋波 公告编号:2019-001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徐金贤、纪周成、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有关案件的详细情况,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告名称《浙江易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原告要求被告一返还替原告保管的股权转让款本金 5495020.00 元,并支付 利息 688646.44 元(从 2015 年 12 月 8 日起计算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共计 963 天, 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 4.75%计算,最终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 、诉讼保全 保险费 6200.00 元、以及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保全费) ,并要求被告二对上述款 项承担连带责任。 (五)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 易网公司、吕洋波辩称,公司未与原告达成保管合意,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 系,原告诉称案涉款项为其所有并非事实,案涉银行卡中的 550 万并非原告所称 的股权转让款,原告尚欠吕洋波股权转让款及公司投资款未支付。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9 年 1 月 10 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8)浙 0106 民初 6714 号,判决结果如下: 公司需返还金春玉 4843020 元,驳回金春玉的其他诉讼请求。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已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1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将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合法、合规地主张和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上诉正在受理中尚未有最终结果,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实质影 响。公司将根据上诉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对财务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8)浙 0106 民初 6714 号《民事判决书》 浙江易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0 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