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19-01-31 06:54:32
发布机构:通裕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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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裕重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裕重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2016年3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528号文《关于核准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截至2016年5月24日止共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247,97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1,404,219,981.9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8,124,546.2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66,095,435.68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5月23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3702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金额 预计尚需投入金额
核废料智能化处理设 65,400.00 51,544.57 13,855.43
备及配套服务项目
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 51,660.00 46,169.55 5,490.45
零部件制造项目
大锻件制造流程优化 31,470.00 29,671.60 1,798.40
及节能改造项目
合计 148,530.00 127,385.72 21,144.28
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14,023.47万元(含利息收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预计尚需投入资金主要是工程款项、工程质保金等。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使用期限届满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差计算,12个月内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567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长城证券对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齐修超 叶欣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