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37:亿晶光电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02-01 19:07:54
发布机构:亿晶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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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0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年4月28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2018]1号),宁波证监局认定公司、荀建华等相关当事人在重大仲裁事项、
股权转让事项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违规事实,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日
披露的《亿晶光电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395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
提起的合计395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不包含2起因原告未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
费,被法院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的案件),诉讼金额累计人民币47,073,278.16元
(该金额为原诉讼请求金额,未考虑部分案件变更诉讼请求金额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27日、2018
年11月8日及2018年12月6日披露了前期344起诉讼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关于投资者诉
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2018-052、2018-055、2018-059)。2018
年12月6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公司新增收到5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案件,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10,965,164.99元。此51起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号 收到起诉文件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管辖法院 合计诉讼
金额(元)
1 2018年12月6日 潘先国 亿晶光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140,928.46
2 2018年12月11日 王小莉等7人 亿晶光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957,350.00
3 2018年12月13日 贾志杰等26人 亿晶光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4,720,610.75
4 2018年12月18日 陈一龙等6人 亿晶光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1,055,999.00
亿晶光电、荀
5 2018年12月18日 赵露茜 建华、刘党旗、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998,345.18
孙琛华
6 2018年12月24日 蒋献等2人 亿晶光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600,192.49
7 2019年1月2日 付桂娟 亿晶光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86,023.71
8 2019年1月7日 刘若瑛等3人 亿晶光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8,000.00
9 2019年1月10日 郑健贤 亿晶光电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3,104.00
10 2019年1月19日 李小华等3人 亿晶光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404,611.40
合计: 51名自然人 10,965,164.99
注:上表所列部分案件存在变更诉讼请求金额情况,统计数据以变更诉讼请求后的起诉
金额为准。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经协商,公司(甲方)与177名投资者(乙方)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
署《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经各方确认:
1、就乙方起诉的民事赔偿案件,双方同意经调解结案,并由人民法院出具
《民事调解书》。
2、诉讼费由双方各担50%。
3、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计人民币11,103,311.00元(含诉讼费人民币77,983.00
元);其中175名投资者授权其代理律师代为领取全部款项。
截至目前,除上述已签署《和解协议》的案件外,其余218起案件中,47
起已撤诉(撤诉的原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6,796,939.17元),171起案件(诉讼金
额合计人民币21,550,935.38元)中76起已开庭审理。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诉讼目前进展情况,自2018年5月18日至今,已签署《和解协议》的
177起案件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影响金额约人民币1,110万元(具体金额以
经审计确定为准),由于剩余案件仍处于审理状态,未产生生效法律文书,故目
前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影响金额暂无法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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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