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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2-12 18:32:36 发布机构:新天药业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7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甲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全槐先生以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甲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秀创投”)计划自2018年7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161,592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7968%,占公司总股本的2.7000%)。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全槐先生计划自2018年7月12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3963%,占公司总股本的1.1614%)。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计划自2018年7月12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6276%,占公司总股本的0.5124%)。 公司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计划自2018年7月12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1,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6%)。 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计划自2018年7月12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3,75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4%)。 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张全槐先生以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7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先后均已到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告知的减持计划均一致,不存在差异。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2019年2月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全槐先生以及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到期;截至2019年2月7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的减持计划时间也已到期。除甲秀创投、张全槐先生外,王金华先生、潘光明先生和袁列萍女士均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告知的减持计划均一致,不存在差异。 截至减持计划到期日,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张全槐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18/10/8 甲秀创投 交易 ―― 16.65 1,000,000 0.8540% 2019/2/7 集中竞价 2018/10/30 张全槐 交易 ―― 16.60 340,000 0.2904% 2019/2/1 合计 ― ― 1,340,000 1.1444%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实施 2017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相应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自2017年5月19日公司上市之日起,累计减持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8540%。 持股5%以上股东张全槐先生自2017年5月19日公司上市之日起,累计减 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90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数 12,750,000 10.8885% 11,750,000 10.0345% 甲秀创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750,000 10.8885% 11,750,000 10.034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数 7,392,790 6.3134% 7,052,790 6.0231% 张全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392,790 6.3134% 7,052,790 6.02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数 4,402,830 3.7600% 4,402,830 3.7600% 王金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00,708 0.9400% 1,100,708 0.94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02,122 2.8200% 3,302,122 2.8200% 合计持有股份数 204,000 0.1742% 204,000 0.1742% 潘光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000 0.0435% 51,000 0.04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3,000 0.1307% 153,000 0.1307% 合计持有股份数 255,000 0.2178% 255,000 0.2178% 袁列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750 0.0544% 63,750 0.05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1,250 0.1634% 191,250 0.163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上述减持计划到期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张全槐先生 以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 会秘书袁列萍女士等人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 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股份的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股东甲秀创投、张全槐先生、王金华先生、潘光明先生、袁列萍女士分 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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