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三板 > 正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2019-03-06 17:24:51 发布机构:新荣昌 我要纠错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本公司”)与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荣昌”或“公司”)于2016年10月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新荣昌于2017年2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新荣昌,证券代码870984。 自挂牌以来,新荣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并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新荣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广发证券自2017年2月起担任新荣昌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以来,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广发证券为新荣昌配备了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持续督导人员,建立了与新荣昌日常联系机制,协助公司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广发证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指导、督促新荣昌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新荣昌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查,依据相关规定、《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履行了各项持续督导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新荣昌能够积极配合广发证券的持续督导工作,能够落实广发证券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已按照《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约定支付了相关费用。 鉴于新荣昌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双方签署的《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终止协议》于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6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