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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4:长电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03-06 20:04:34 发布机构:长电科技 我要纠错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电科技 股票代码:60058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阴市滨江开发区澄江东路99号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一九年三月六日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电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12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声明...............................................................................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潮集团 指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长电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滨江开发区澄江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王新潮 注册资本:5,43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22243848Q 经营范围:光电子、自动化设备、激光器、应用产品、模具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机械精加工;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工艺品、收藏品(不含文物)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0-09-07至2040-09-0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潮集团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王新潮 2,771.1 50.99% 2 其他42名持股比例低于5%的 2,663.9 40.01% 自然人股东 合计 5,435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潮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国籍 地 国家或者地区 职务 的居留权 王新潮 男 中国 江阴 无 董事长 王德祥 男 中国 江阴 无 董事 朱正义 男 中国 江阴 无 董事 王晓凌 女 中国 江阴 无 董事、总经理 刘铭 男 美国 江阴 是 董事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新潮集团除持有长电科技股权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及自身资金需要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所持长电科技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第15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44,098,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 三、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17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该减持股份计划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90,272,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 变动后 变动后上市 变动后 备注 权益变动时间 方式 持股数 公司总股本 持股比 量 (股) 例 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2017年12月5 所网站的《江苏长电科技股 日至2018年3 集中竞 180,432, 1,359,844,0 13.27% 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 月2日 价交易 422 03 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暨实 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8-016) 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2018年5月25 集中竞 167,078, 1,359,844,0 所网站的《江苏长电科技股 日至2018年8 价交易 984 03 12.29% 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月22日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1) 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2018年8月30 被动 167,078, 1,602,874,5 所网站的《江苏长电科技股 日 稀释 984 55 10.42%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 告》(公告编号:2018-057) 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2019年2月28 大宗交 144,098, 1,602,874,5 所网站的《江苏长电科技股 日至2019年3 易 484 55 8.99% 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 月5日 上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0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44,098,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7,29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69%。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上述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剩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长电科技股票的情形。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住所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9年3月6日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9年3月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镇长山路 在地 78号 股票简称 长电科技 股票代码 600584 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 江阴市滨江开发区澄江东路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99号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无 份数量变化 减少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否 务人是否为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上市公司发行新股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90,272,222股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比例 13.99%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46,173,738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减少5.00%(含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所持长电科技股份的可 继续减持 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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