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26:菲达环保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03-07 16:42:26
发布机构:菲达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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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O一九年三月
目录
会议议程........................................................................................................2
一、关于为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安排:
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主持人:董事长舒英钢
一、宣布会议开始并致欢迎辞。
二、会议审议:
1、关于为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财务总监汪艺威)。
三、股东讨论、表决,并确定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四、公布投票表决结果。
五、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六、会议闭幕。
二O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一、关于为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公司于2015年2月收购了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海德”)70%股权,鉴于原有互保关系退出、原用于担保抵押的固定资产于收购前剥离、执行项目垫资大等实际情况,本公司原为其提供了人民币12,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现综合考虑江苏海德当前业务开展等情况,为保障其正常运营,提议:本公司继续为江苏海德提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无其他为江苏海德担保。
关于本公司为江苏海德提供超出股权比例担保的说明:本公司、王志华、陈勇、舒少辛分别持有江苏海德70%、15%、7.5%、7.5%股权。由于江苏海德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王志华、陈勇、舒少辛应将其所持有的30%股权全部无偿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无需支付任何款项。目前,陈勇已签署承诺书,同意根据协议约定,将其所持有的江苏海德7.5%股权无偿转让给本公司。王志华、舒少辛现在国外,本公司正积极沟通并形成书面材料,争取尽快签署相关承诺书。鉴于以上事实,为尽快将上述30%股权收归本公司,并不影响江苏海德正常运营,提议由本公司为江苏海德4,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担保。
江苏海德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宜兴环科园绿园路489号中节能(宜兴)环保产业园6#厂房
法定代表人:王剑波
注册资本:7724.30759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热交换器及其零部件、
水处理设备、大气治理设备、焊接设备、焊割设备、自动化生产线的制造、安装、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江苏海德70%股权,自然人王志华、陈勇、舒少辛各持有江苏海德15%、7.5%、7.5%股权。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9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7,239,714.88 159,459,295.82
负债总额 160,864,451.09 124,193,469.45
银行贷款总额 30,000,000.00 3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5,500,999.86 110,726,776.36
资产净额 36,375,263.79 35,265,826.37
2017年度 2018年1~9月
营业收入 211,019,223.81 34,500,309.99
净利润 -81,098,658.33 -1,109,437.42
敬请审议。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