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03-07 21:06:24
发布机构:广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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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3月27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5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0,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40.7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9.2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441ZC014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11,068.76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655.79万元。
综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3,655.79万元,尚未使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5年5月20日经本公司董事
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3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19230188000149141 IPO监管活期户17,353,694.17
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高新园支20000014487300015829651IPO监管活期户27,399,880.18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79290155200000923 IPO监管活期户 322,297.20
福田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744568747398 IPO监管活期户 3,450,900.67
公司深圳蛇口网谷
支行
合计 48,526,772.22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为449.18万元
(其中2018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42.06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对
应关系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 48,526,772.22
减: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4,491,817.7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44,034,954.5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经2018年3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原计划购置房产的部分资金4,000万元投入到4GLTE无线通信模块建设项目与物
联网移动终端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
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以2,180.2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业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441ZA3219
号”《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并经本公司2017年4月26日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一九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