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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派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更正后)  

2019-03-08 16:23:45 发布机构:亚派科技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9-003 证券代码:834106 证券简称:亚派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南京亚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南京亚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公告编号:2019-003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购其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时,应以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 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允许的方式 进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因前条第(一) 第二十二条公司因前条第(一)、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条第(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议通过后实施。 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前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公司依照前条第(三)项规定收购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内转让或者注销。 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依照前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的本公司股份,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19-003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对公司有积极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南京亚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南京亚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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