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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石化: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10 16:59:17 发布机构:高科石化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19-009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8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7名,其中陆风雷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汉祥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塘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合计2.9亿元。授信方式为信用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本次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许汉祥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许汉祥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塘支行等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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