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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众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3-11 19:07:47 发布机构:众和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9-018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9年2月22日发布。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9年3月11日下午 14:30在莆田市秀屿区西许工业区5-8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 -2019年3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15:00至2019年3月11日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51人,代表股份 70,451,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0903%。其中:(1)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63,084,065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05%;(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 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0人,代表股份7,367,6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59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徐慧昭、陈小丹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8,938,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2%;反对1,51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80%;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854,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603%;反对1,5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397%;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徐慧昭律师、陈小丹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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