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03-12 17:17:06
发布机构:法因数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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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18华明01 债券代码:11267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19年3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发布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08号”文件核准,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装备”或“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的公司债券。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5日,发行人成功发行7亿元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本期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1、发行主体: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华明01”,债券代码“112673”)
3、发行规模:人民币7亿元
4、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每张面值100元,按照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债券,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38%,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5月14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5月14日
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自2019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5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5月14日
1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13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13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5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5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超过3亿元的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18华明0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国泰君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华明装备于2019年2月28日披露了《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9〕010号)(以下简称“《业绩快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156,820,309.36 1,808,779,366.16 -36.04%
营业利润 174,742,129.75 367,163,795.26 -52.41%
利润总额 184,869,170.97 375,982,338.74 -5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4,908,325.90 306,459,708.94 -46.19%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22 0.40 -4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7% 15.14% 下降7.77个百分
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4,089,016,682.07 3,172,751,785.43 28.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300,578,579.10 2,176,499,952.36 5.7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59,239,130 506,159,420 5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03 2.87 5.57%
每股净资产
注:1、以上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2、为保持可比性,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本报告期初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均经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5,682.03万元,同比下降36.04%。实现利润总额18,486.92万元,同比下降50.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6,490.83万元,同比下降46.19%。本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
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下降的原因主要包括:(1)报告期内,受国
内光伏政策影响,公司积极应对,主动调整了光伏工程业务规模。(2)报告期
内,公司发行了7亿元的公司债,导致财务费用有所增加。
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08,901.67万元,较期初增长28.88%。负债总额178,275.23万元,较期初增长79.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230,057.86万元,较期初增长5.70%。
759,239,130股。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11500万元�C17000万元。
本次业绩快报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告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国泰君安作为“18华明01”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就上述信息予以持续关注并与发行人进行积极沟通,了解相关情况:《业绩快报》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发行人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国泰君安作为“18华明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以上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确认,国泰君安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泰君安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责任,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周亮
联系电话:021-38677924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