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深主板A股 > 正文

双汇发展: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19-03-15 17:13:55 发布机构:双汇发展 我要纠错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汇发展”、“上市公司”或“公司”)向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汇集团”)的唯一股东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对双汇集团实施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号)的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综上,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林俊健 陶劲松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9年3月14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