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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2019-03-15 18:10:52 发布机构:延华智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8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的相关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为适应公司战略升级的需要,完善和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公司在新发展、新形势下的管理水平,加速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和新兴业务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潘晖先生为公司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聘任宛晨先生和于兵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执行总裁),协助总裁分管相应的工作。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唐文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总裁助理;聘任王垒宏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唐文妍女士和王垒宏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唐文妍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1255号普陀科技大厦7楼 邮 编:200060 联系电话:021-61818686*309 传 真:021-61818696 工作邮箱:yanhua_sh@126.com 三、聘任审计部负责人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于波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简历已于2019年3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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