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03-19 16:44:16
发布机构:扬帆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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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71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60.00万元,扣除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3,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26,560.00万元,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1672700000428)人民币19,603.00万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账户(账号为:3301040160007066254)人民币6,957.00万元。另扣减信息披露费425.00万元(含税)、律师费498.00万元(含税)、审计验资费993.00万元(含税)、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41.00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60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4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1493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70.07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678.75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9,987.9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已注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3个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产品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1040160007066254 募集资金专户 42,806,306.33 活期存款
限公司滨江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1040160009517015 募集资金专户 37,073,387.97 活期存款
限公司文创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限公司杭州西湖 (100%保本挂钩利率)产 20,000,000.00 理财产品
支行 品
平安银行股份有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限公司杭州西湖 (100%保本挂钩利率)产 40,000,000.00 理财产品
支行 品
平安银行股份有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限公司杭州西湖 (100%保本挂钩利率)产 60,000,000.00 理财产品
支行 品
合 计 199,879,694.30
[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000t/a光引发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银行账号33050161672700000428)”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已于2018年12月17日注销。公司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9,000t/a光引发剂、医药中间体项目”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银行账号330104016000951701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5,000t/a光引发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变更为“29,000t/a光引发剂、医药中间体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西九江彭泽县工业园变更为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2018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603.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78.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563.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563.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48.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9.51%
是否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承诺投资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2) (3)=(2)/(1)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5000t/a光引发剂系列 是 是
产品建设项目 19,603.00 40.00 40.00 40.00 100.0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000.00 5,000.00 813.99 884.06 17.68 2020/4/11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4,603.00 5,040.00 853.99 924.06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4,603.00 5,040.00 853.99 924.0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无
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5,000t/a光引发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变更为“29,000t/a光引发剂、医药
中间体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西九江彭泽县工业园变更为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实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扬帆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扬帆。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系:1、
产品市场前景广阔,项目具备市场可行性;2、公司技术储备丰富,项目具体技术可行性;3、政府部门大力支持,
项目具备政策可行性;各项风险预案完备,项目具备风险可行性。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原募投项目“5,000t/a光引发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变更为“29,000t/a光引发剂、医药中间体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
地点由江西九江彭泽县工业园变更为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
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施2017年度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中“5,000t/a光引发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并且将募集资金及其专户所产
生的全部利息,用于新项目“29,000t/a光引发剂、医药中间体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为用于
“29,000t/a光引发剂、医药中间体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99,879,694.30元人民币,其中79,879,694.3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活期账户内;
另有12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投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对应的原承诺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变更后的项目 项目 集资金总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3)=(2)/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化
29,000t/a光引发 5,000t/a光引发
剂、医药中间体 剂系列产品建 19,563.00 4,824.76 4,824.76 24.66 2020/4/11 否
项目 设项目
合计 19,563.00 4,824.76 4,824.76
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5,000t/a光引发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变更为“29,000t/a光引发剂、医药中间
体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西九江彭泽县工业园变更为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实施主体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扬帆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扬帆。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系:1、产品市场前
景广阔,项目具备市场可行性;2、公司技术储备丰富,项目具体技术可行性;3、政府部门大力支持,项目具备政
策可行性;各项风险预案完备,项目具备风险可行性。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