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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鼎宇佑: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9-03-20 18:13:59 发布机构:汉鼎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9-014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19年3月22日 2、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110.4195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19年3月4日。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6.36元/股。 4、授予人数及数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31人共计授予110.4195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具体如下: 职务 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 占预留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的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10.4195 100.00% 0.16% (业务)人员(31人) 合计 110.4195 100.00% 0.16%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3、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3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4-00004号),对公司截至2019年3月11日止的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3,136,428.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683,136,428.00元。根据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19年3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贵公司拟向许亮、吴敏玉等31名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4,195股(每股认购价款为人民币6.36元),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来源系贵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上回购的贵公司A股普通股。公司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 1,104,195股,每股认购价款为人民币6.36元,共计人民币7,022,680.20元。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2019年3月1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7,022,680.2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原实收股本为人民币683,136,428.00元,已经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19]第4-0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3月11日止,贵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683,136,428.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683,136,428.00元。 四、授予股份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的股份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19年3月4日,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19年3月22日。 上市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股)比例(%)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比例(%) (股) 1、有限售条件股份 124,021,869 18.15 1,104,195 125,126,064 18.32 2、无限售流通股 559,114,559 81.85 -1,104,195 558,010,364 81.68 总股本 683,136,428 100 0 683,136,428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 激励对象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七、授予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因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授予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产生变化,每股收益不作调整。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九、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8年3月23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284,195股,总金额为人民币币152,969,182.1元(不含手续费),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2%,最高成交价为18.1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11元/股,成交均价为16.48元/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2018年7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459,393,716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股票数量1,621,195股后的457,772,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9665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9,002,188.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16301股,共计转增225,054,75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首次授予97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由7,663,000股变为11,430,361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为1,104,195股。 本次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36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方法如下: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根据下列价格较高者确定: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收到的金额与回购成本差额的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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