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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19-03-20 19:03:25 发布机构:萃华珠宝 我要纠错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9-02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应龙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19年3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6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67%。本次权益变动前,周应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98,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本次权益变动后,周应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33,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周应龙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3月20日 22.805 64,300 0.04267 合计 ― ― 64,300 0.0426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7,598,268 5.04 7,533,968 4.99998 周应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98,268 5.04 7,533,968 4.99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周应龙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周应龙先生所持有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周应龙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周应龙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后,周应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33,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5、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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