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创业板 > 正文

青松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3-20 21:51:58 发布机构:青松股份 我要纠错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15∶00至2019年3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勇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人,代表股份160,797,6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66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71,353,0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489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股份89,444,6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1770%。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3,538,0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16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0,737,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9%;反对5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78,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126%;反对5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0,737,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9%;反对5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78,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126%;反对5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0,737,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9%;反对5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0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78,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126%;反对5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0,479,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21%;反对3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219,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063%;反对3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0,737,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9%;反对5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78,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126%;反对5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0,737,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9%;反对5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78,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份的98.3126%;反对5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东晓、王志远见证,见证律师认为: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