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19-03-20 22:06:48
发布机构:恒信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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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19-021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19日,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不包含已实施担保)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及下属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实际情况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不包含已实施担保)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担保额度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人民币)
1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不超过3亿元
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
2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2亿元
发展有限公司
3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花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不超过0.5亿元
4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0.5亿元
恒信东方(武汉)文化产业发展有
5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5亿元
限公司
合 计 不超过11亿元
各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将在以上各自担保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按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的方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作适度调整。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等并签署担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梦幻”)
(1)公司名称: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04月17日
(3)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路20号1号楼203
(4)法定代表人:孟宪民
(5)注册资本:7,8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技术推广服务;电脑动画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等。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东方梦幻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12,910.52 126,178.81
负债总额 72,095.14 87,645.26
所有者权益 40,815.38 38,533.55
项 目 2018年 2017年
营业收入 20,517.98 9,091.79
利润总额 15,379.91 3,301.76
净利润 15,681.83 2,498.08
2、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东方儿童”)
(1)公司名称: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06月12日
(3)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太和岗路20号1号楼212房
(4)法定代表人:温剑锋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文学、艺(美)术经纪代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玩具等批发;数字动漫制作;游乐园经营;玩具零售;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儿童室内游艺厅(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等。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
(8)财务状况:
恒信东方儿童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4,553.21 8,270.62
负债总额 37,691.60 5,517.94
所有者权益 16,861.61 2,752.68
项 目 2018年 2017年
营业收入 15,340.36 4,333.13
利润总额 7,775.39 889.40
净利润 7,108.93 676.34
3、北京花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开影视”)
(1)公司名称:北京花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09月11日
(3)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102室
(4)法定代表人:王冰
(5)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等。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
(8)财务状况:
花开影视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8,242.25 8,339.32
负债总额 1,136.22 1,113.27
所有者权益 7106.04 7,226.05
项 目 2018年 2017年
营业收入 5,922.06 5,355.09
利润总额 1,251.90 2,192.99
净利润 1,379.98 1,896.07
4、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赛达”)
(1)公司名称: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03月03日
(3)公司住所: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常州路125-2
(4)法定代表人:周杰
(5)注册资本:2,115.3846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视频监控产品、网络与信息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信息终端、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与销售;通信终端的研发与销售;系统集成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筑智能化集成、计算机信息软件开发和网络技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安徽赛达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7,937.32 14,366.17
负债总额 14,372.61 3,008.56
所有者权益 13,564.71 11,357.62
项 目 2018年 2017年
营业收入 14,195.42 13,534.59
利润总额 7,163.49 5,772.36
净利润 6,207.09 4,924.37
5、恒信东方(武汉)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东方武汉”)
(1)公司名称:恒信东方(武汉)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10月09日
(3)公司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总部基地A座1201号-2
(4)法定代表人:王冰
(5)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图文设计;知识产权代理;商业运营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会展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动画设计;计算机、软件硬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普通机械设备、日用品、五金交电、工艺品等。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恒信东方武汉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1,187.52
负债总额 12.78
所有者权益 11,174.75
项 目 2018年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325.25
净利润 -325.2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在核定担保额度内,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等,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为满足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相关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有助于被担保对象及时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该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0,2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下
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