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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9-03-21 21:56:37 发布机构:金明精机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9-022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完成后,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由马镇鑫先生变更为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马镇鑫先生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若协议各方未按照合同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上市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镇鑫先生的通知,获悉马镇鑫先生于2019年3月18日与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长睿”)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马镇鑫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0,946,1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 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委托给万宝长睿行使。 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万宝长睿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78,648,5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77%;万宝长睿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集团”)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14,570,3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35%。万宝长睿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双方持有金明精机股份、拥有金明精机表决权的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数 拥有表决权比例 (股) 马镇鑫 91,522,407 21.85% 91,522,407 21.85% 万宝长睿 57,702,344 13.77% 57,702,344 13.77%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数 拥有表决权比例 (股) 马镇鑫 91,522,407 21.85% 70,576,227 16.85% 万宝长睿 57,702,344 13.77% 78,648,524 18.7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表决权委托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表决权委托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表决权委托协议》; 2、《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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