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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关于公司终止收购中国中材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9-04-29 10:52:28 发布机构:北新建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19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收购中国中材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收购的审议程序 2018年11月29日,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境外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中国中材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并在收购完成后向标的公司缴足资本金800万美元。2018年11月29日,公司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收购签署《中国中材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产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产权转让协议》)。本次收购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购境外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二、终止本次收购的说明 根据我国境外投资的有关规定,本次收购需要报商务主管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核准。由于本次收购未能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核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收购。 三、终止本次收购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收购中国中材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收购。 由于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终止本次收购的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兵、常张利、陈学安、裴鸿雁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本次收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收购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收购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就本次收购向转让方支付任何价款,本次收购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规划。由于《产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之一为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核准,而该条件未能获得满足,因此《产权转让协议》未能生效,转让相关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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