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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3:龙建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19-04-30 02:06:13 发布机构:龙建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9-03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 调整,不会对公司2018年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 响,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31日及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已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调整,并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将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示的投资重分类调整至“长期股权投资”列示。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无需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升公司科学管理能力,借鉴国内同业的相关政策,对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公司已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45 3 3.23-2.16 机器设备 8-14 3 12.13-6.93 电子设备 5 3 19.40 运输工具 10-14 3 9.70-6.93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5-14 3 19.4-6.93 电子设备 5 3 19.4 运输工具 10 3 9.7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8年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产生影响,以2019年1月1日账面固定资产原值746,712,628.73元为基础进行测算,且假设折旧摊销全部结转当期损益的情况下,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会减少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1,079,680.07元。 三、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依据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众环专字(2019)140019号),认为: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2、龙建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3、龙建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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