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深主板A股 > 正文

华联控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  

2019-04-30 02:33:07 发布机构:华联控股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现行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及其修订、变化,以及公司发展需要等情况, 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公司治理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拟对《公司章程》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有关情况如下: 拟修订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司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司收购其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购其股份;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议;因第(三)项、第(五)项、第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会会议决议。 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注销。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内转让给职工。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算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本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的担保事项; 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出售(含处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售(含处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途事项; 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十六)审议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核销资产事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项; 5,000万元的核销资产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则》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决定的其他事项。 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或股东大会通知指明的召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开地点。 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出席。 采用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确认股东身份的合 法有效。 第一百零六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 条 中包括四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一名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 第一百零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条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会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方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弥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方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其中,经三分之二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含处定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回购本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公司股票事项; 1、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投(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资决策权限为:每项风险投资运用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含处置)资资金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30%以内有决策权;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2、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收 1、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投 购出售(含处置)资产、资产抵押事资决策权限为:每项风险投资运用资项权限:公司在一年内资产购买、金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出售(含处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内有决策权;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 2、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收 30%以内董事会有决策权。 购出售(含处置)资产、资产抵押事项 3、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权限:公司在一年内资产购买、出售 外担保的权限为: (含处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以 (1)累计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内董事会有决策权。 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30%以内授权 3、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 董事会审批; 外担保的权限为: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 (1)累计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 担保总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审计公司资产总额30%以内授权董事50%以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会审批; (3)决定除本章程规定的应由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的保总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其他担保。 50%以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3)决定除本章程规定的应由股 置; 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的其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他担保。 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置;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 项和奖惩事项; 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审议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核销资产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