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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玻璃:关于可能无法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19-04-30 16:36:33 发布机构:金刚玻璃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9-013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能无法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及公 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由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风险。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特别风险提示 1、若公司未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年度报告法定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2019年5月6日)停牌一天后复牌。 2、若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两个月期满后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若因上述情形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在一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解决方案 公司董事会正积极紧张地进行相关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并将督促公司审计机构尽快出具审计报告。 三、披露时间安排 公司预计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将在相关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后,尽早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尽管公司计划在2019年4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但不排除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的可能。 就可能未能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9003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立案调查仍正在进行中,本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最终结果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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