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福装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05-01 09:24:35
发布机构:捷福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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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福装备(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善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以下简称“问答(三)”)等有关规定,捷福装备(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福装备”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捷福装备(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福装备”或“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自挂牌至今,共进行三次股票发行。2015年4月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15年5月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也已使用完毕;第三次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使用完毕,故本次核查仅针对2018年4月股票发行。针对前两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详见我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9)。
2018年4月股票发行现已完成,此次认购以现金方式,认购总股数为13,330,000
募集资金募集及到账情况具体详见2018年7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以下简称“全国股转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捷福装备(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布了《问答(三)》,要求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挂牌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主办券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8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捷福装备(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6-037号),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018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
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01)。
在此次发行中,公司设立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主办券商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次股票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 捷福装备(武汉)股份有限公
127905079610902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司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29,992,500元,为了保证公司业务的整体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计划增资意大利ISI的一部分资金1,533,735.5元用途变更为补充捷福装备公司的流动资金。详见2018年7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以下简称“全国股转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捷福装备(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形,也不存在未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2018年2月12日披露在全国股转信息披露平台的《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对控股子公司意大利ISI增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为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29,992,500.00元,未发生提前使用的情况。
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8年7月10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追认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49),决议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将原计划向意大利ISI增资的款项变更为1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7,744,100.00元,按2018年7月4日汇率为7.7441计算),其余资金均用于补充本公司的流动资金。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未对公司日常管理和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未发生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29,992,5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21,961,733.6元,增资子公司意大利ISI的金额为7,744,100.00,利息净收入21,296.91元,银行手续费支出8,163.3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总金额(不含利息) 29,992,500.00
减:发行费用 300,000.00
二、募集资金净额(不含利息) 29,692,500.00
加:2018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13,333.60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29,705,833.60
1、补充公司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21,961,733.60
其中:支付供应商货款 18,881,609.11
中介费用 541,200.00
职工薪酬 426,605.15
房租及水电 377,160.33
展览费用 105,350.00
商务费用 350,000.00
物流运输及相关费用 263,350.35
差旅相关费用 728,086.40
办公用品费及其他经营流动资金 288,372.26
2、向子公司意大利ISI增资 7,744,100.00
其中:支付供应商货款 7,743,512.22
手续费 394.95
印花税 192.83
四、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8年7月10日,公
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公司未经审议变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337,577.72元,公司对此情况予以追认,同时决议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1,533,735.5元用途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49),决议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将原计划向意大利ISI增资的款项变更为1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7,744,100.00元,按2018年7月4日汇率为7.7441计算),其余资金均用于补充本公司的流动资金。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未对公司日常管理和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未发生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后,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负责人通过对《公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制度、细则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未再发生类似情况。
五、结论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9,992,500.00元,已使用募集资金29,992,500.0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验资账户余额为0元并已经销户。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存在未经审议变更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8年7月10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追认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49),对该事项予以确认。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
公司已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制定并披露《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有效采取了措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考虑到2018年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公司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已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捷福装备(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